SPRFMO第14屆年會概況

2026.06.09
SPRFMO第14屆年會概況

一、前言

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第14屆年會暨相關次委員會會議於2026年2月23日至3月6日假巴拿馬巴拿馬市召開。與會代表包括澳洲、貝里斯、智利、中國、庫克群島、古巴、厄瓜多、歐盟、法羅群島、南韓、紐西蘭、巴拿馬、秘魯、俄羅斯、美國、萬那杜及我國等17個會員國,另有合作非締約方(CNCP)庫拉索及賴比瑞亞,觀察員包括深海養護聯盟(DSCC)、紐西蘭環境保育組織(ECO NZ)、全球漁業觀察(GFW)、南太平洋大赤魷漁業永續管理委員會(CALAMASUR)、皮尤慈善信託基金會(PEW)及綠色和平等非政府組織。我國由農業部漁業署科長林晏如率團出席會議,團員包括外交部國際組織司薦任科員周香君、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教授高世明及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助理莊涵晴。

二、會議概況

本屆會議通過8項養護管理措施提案,針對智利竹筴魚漁業、底層漁業及美洲大赤魷漁業等三個主要漁業的討論重點如下:

(一)智利竹筴魚漁業

委員會通過總容許漁獲量(TAC)為153萬1,071公噸,較2025年141萬9,119公噸增加約8%。

依據現行漁撈管控規則(HCR)規定,每年TAC變動幅度較前一年不得超過15%,2023年及2025年委員會於智利強烈要求下,曾例外調整TAC增幅為20%及25%,2025年另新增規範,自2026年起,委員會應依據管理策略評估(MSE)通過之管理程序(MP)訂定TAC,及倘資源在此期間大幅下降,委員會應依據公約規定採取一切可能之行動。

因MSE未能如期於2025年完成,2025年第13屆科學次委員會(SC)亦未就2026年TAC達成共識,致2026年TAC之訂定仍為本屆會議關注焦點。會員皆同意智利竹筴魚資源呈健康狀態,但就是否應遵循現行HCR訂定TAC有不同意見,智利認為資源評估未能反應資源現況,非最佳可得科學建議,要求於2025年通過之TAC提高15%;其他會員則認為應遵守現行程序,且2025年會員已同意該年通過之TAC為例外情形,不得作為未來TAC調整基礎,應回歸SC建議之2025年TAC。最後,智利讓步,同意以2025年通過之TAC提高8%。

為讓小規模漁業之會員使用配額能更有彈性,新增會員及CNCP可至多流用1萬5,000公噸配額至次年之條款。

(二)底層漁業

    2023年委員會通過設立漁業管理區域(Fishery Management Areas),以空間管理方式保護脆弱海洋生態系(VME),訂定VME指標物種之保護率為70%,訂定該比例後,須依據VME指標物種分布,重劃底層漁業作業區域。本屆會議澳洲連續第三年依據前揭決議,提案修訂底層拖網管理區域(Bottom Trawl Management Areas),仍舊遭紐西蘭反對而未通過,紐西蘭表示重劃底層拖網管理區域將嚴重限縮該國底層漁業,並指出2024年第二次績效審查小組亦建議委員會應尋求替代方案養護與管理底層漁業。另紐西蘭亦再度提案提高VME指標物種捕撈臨界值,遭多國認為提高VME風險,應與前揭VME指標物種保護率一併考量,予以反對。

    通過深海物種管理措施修正案,2026年至2028年橘棘鯛TAC維持於現有水準。

(三)美洲大赤魷漁業

    目前在公約區域之美洲大赤魷船隊以中國為主,2015至2024年10年內該國實際作業船數自252艘擴張為528艘,南韓及我國近年少赴公約區域作業。因漁場關係,漁船多聚集在南美洲沿海國專屬經濟水域(EEZ)外作業,又漁船數龐大,引起其他會員對該區域遵從執法、魷魚資源現況之疑慮,南美洲沿海國連續多年提出反制措施,包括提高觀察員涵蓋率、禁止海上轉載、將美洲大赤魷漁業作業區域劃設為「關注區域」(Area of Concern),並實施若干強化措施,2025年提出於南美洲沿海國EEZ往外延伸10浬之公約區域劃設緩衝禁漁區、每年12月21日至隔年3月21日於特定公約區域禁漁、授權沿海國得取得進入其EEZ作業或航行之漁船VMS船位,皆未獲共識。

    本屆會議針對強化漁業管理,共有4項提案,分別為厄瓜多及秘魯所提針對遠洋船隊,建立美洲大赤魷TAC與配額制度、在南美洲國家EEZ外緣劃設10浬或20浬緩衝區(Buffer zone),並實施禁漁、漁船須搭載觀察員方得從事海上轉載等3項提案,及美國與紐西蘭聯合提案削減漁撈努力量,減少現行中國、南韓及我國許可作業船數與總船數噸位15%,直至發展出足以引導下一步管理措施之分析結果及(或)資源評估。

    針對沿海國提案,沿海國會員認為遠洋船隊之作業行為已影響沿海國之捕魚權利,遠洋國會員則提出該等提案無科學與法律基礎,劃設緩衝區不符合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在公海捕魚自由之規範、應由SC評估TAC並提出具體建議、為整體漁業資源考量,公約區域內養護管理措施應一體適用到整體會員及CNCP、海上轉載已受運搬船觀察員100%監控等意見。經討論後,會員同意針對削減漁撈努力量一案進行討論,委員會通過削減中國、南韓及我國許可作業船數與總噸位15%,作為預防性資源養護。我國及南韓皆表達委員會未來應針對不同船隊規模,發展相應管理措施。

    另一併通過要求鄰接公約水域之沿海國提交其EEZ內漁業資料,以強化資料蒐集發展資源評估,並責成SC及CTC分別於下屆會議就是否存在需要採取額外管理措施以保護魷魚之產卵區域、是否存在需要採取額外監控或執法措施以確保措施遵從提供建議,倘2026年SC未能通過資源評估以提供科學建議,則SC應提出預防性管理建議,倘SC未能提供管理建議,委員會應於下屆會議考慮採納其他管理措施。

(四)其他養護管理措施:

  1. 通過資料標準管理措施修正案:修正年度總漁獲量及觀察員資料之提交日期,倘有特殊情形得先提交暫定或現有資料,於期限前提交最終或剩餘資料。
  2. 通過白名單管理措施修正案:再次豁免船長未滿15公尺之家計型漁船免於2028年1月1日前取得IMO號碼,欲取得該豁免之發展中沿海國應於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行動計畫。
  3. 通過港口檢查最低標準管理措施修正案:修正進港、准許及拒絕進港、檢查後續追蹤與執法等程序,俾與「港口國措施協定(PSMA)」規範一致。
  4. 通過減低海鳥混獲管理措施修正案:依據「信天翁與水薙鳥保育協定(ACAP)」最佳實踐建議修正底延繩釣、拖網漁業之海鳥忌避措施,但排除船長未滿15公尺家計型底延繩釣漁船之適用,另鼓勵所有漁業發展照明管理程序,並透過觀察員計畫或電子監控蒐集海鳥資料。
  5. 通過新增電子監控(EM)標準管理措施:為確保EM資料符合SPRFMO要求,同步啟動進行EM認證程序,自2029年10月1日起,會員與CNCPs僅能使用經SPRFMO認證之EM蒐集資料。

        本屆會議其他重要事項:
         (一)通過2026年SPRFMO IUU漁船名單,新增1艘聖多美普林西比籍油輪「XING FA」,該名單共1艘漁船。
         (二)同意庫拉索及賴比瑞亞繼續取得其CNCP身分。
         (三)通過決議SPRFMO與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續簽合作備忘錄。

三、結語

   美洲大赤魷資源評估歷經數年發展,受限物種生物特性及會員資料共享程度不足,致使目前尚無具體成果,無法發展進一步管理建議。於2025年SC智利、秘魯、厄瓜多已同意在其裁量權下,將自願提供其EEZ內漁業資料,將有效加速評估進程。鑑於資源養護之必要性並回應各界對該漁業管理之關切,SPRFMO已達成共識,即便尚缺乏具體科學建議,仍有必要持續發展預防性管理措施,我方應持續密切關注並積極參與後續相關討論,以維護我國產業利益與遵從義務。

 

農業部漁業署 林晏如 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 莊涵晴

https://www.ofdc.org.tw:8181/web/app/IFI.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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