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海洋暨水產部(Ministry of Oceans and Fisheries, MOF;部長黃鍾宇)宣布,自2026年7月1日起,將正式啟動2026/2027漁季總容許捕撈量(Total Allowable Catch, TAC)制度實施計畫。
南韓自1999年起推動TAC制度,透過訂定各魚種年度漁獲配額,規定漁獲不得超過核定配額。目前制度依推動程度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依漁業類別設定總容許捕撈量(試辦TAC)。
第二階段:以船舶為單位分配配額(ITQ試辦)。
第三階段:全面實施該制度,包括以船舶為單位分配配額,並對超額捕撈予以裁罰。
本次TAC制度實施範圍由原先的18種魚種、21業別,擴大至19種魚種、23業別,總容許捕撈量設定為62萬3,079公噸。新增納入管理的魚種為黃姑魚(croaker),管理範圍涵蓋釜山及慶尚南道海域的大型拖網漁業。此外,新增納入TAC管理的漁業類別包括南韓西南海中型外海拖網與中型底拖網,以及定置網漁業(係指在指定海域敷設漁具進行捕撈的一種漁業,由於可同時捕獲多種魚類,因此難以針對單一魚種進行漁獲管理)。其中,西南海中型外海底拖網漁業捕撈日本魷的作業將納入TAC管理;至於定置網漁業,由於其作業特性難以針對單一魚種進行選擇性管理,因此將改採總量TAC(指針對所有上岸漁獲總量設定總容許捕撈量上限的管理方式,而非僅針對特定魚種進行管理),以該漁業卸岸漁獲總量進行管理。
此外,針對現行已納入TAC管理的魚種,南韓將進一步擴大適用漁業範圍,並提升相關魚種的TAC管理階段。例如,日本魷TAC目前適用於六類業別,未來將新增大型拖網漁業納入管理;小黃花魚(small yellow croaker)TAC目前涵蓋四業別,也將擴大納入大型拖網漁業。
此外,藍蟹及紅雪蟹(不含西海特定海域及延坪島海域)目前採第一階段管理,即僅以漁業類別分配配額,未來將提升至第二階段,改以船舶為單位分配配額。至於鯷魚(圍網漁業)、魷魚(西南海域雙拖網漁業)及白帶魚(近海釣漁業),則將由目前的第二階段管理提升至第三階段,不僅按船舶分配配額,也將對超額捕撈行為予以裁罰,進一步強化漁業管理。
管理制度亦將同步調整,現行分別管理的鯖魚(mackerel)與花腹鯖(spotted mackerel)將整併為單一「鯖魚類(mackerel species)」類別進行管理,以提升管理效率。此外,竹筴魚(horse mackerel)及海螺(conch)將納入多年期TAC制度,以利漁民因應年度間漁獲量波動,更彈性調整漁撈作業規劃。
另一方面,《永續沿近海漁業發展法》(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Sustainable Coastal and Offshore Fisheries)已於今年6月16日制定,為推動南韓向以漁獲量管理為導向(output-oriented)的TAC制度轉型。據此,南韓海洋暨水產部表示,未來規劃將依據2027年至2029年間累積的三年漁獲資料為基礎,自2030年7月起擴大TAC制度適用範圍至所有沿近海漁業,以簡化現行複雜的管制措施、降低漁民行政負擔,並提升南韓漁業競爭力。
南韓海洋暨水產部漁業政策局長崔賢鎬表示:「隨著《永續沿近海漁業發展法》正式制定,未來將依據更精確的沿近海漁業資料,積極檢討或調整現行不合時宜的管理規定。同時,南韓也將持續擴大TAC制度適用範圍,並努力確保該制度能在漁業現場順利落實。」
許方嘉,摘譯自南韓海洋暨水產部新聞稿,30 July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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